正穗財稅 旗下正穗知識產權服務平臺
電話:400-600-5982
每日正穗解答商標疑問:注冊前標被銷、被宣告無效后,可以立即再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嗎?
根據(商標法》第50條之規定,期商標被撤銷、被告無數成者期滿不再續展的,自撤銷、被宣告無效成者銷之日起1年內,商標局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中請,不予核這在實務操作中對中請商標期來說有重要的作用。我們知道,中請商標注冊的商家,如果與在先的注冊商標沖突將會被標局回中請。但是如果在先的注冊商標被撤、被宣告無效成者其到期沒有展,那么就具有了新的中請注冊機會。
因此,一般在中請冊商標時,即使被回中請,也應當繼續關注在先注冊標的情況,位括其を用校期限和商標爭以情況。因此,在新的中請注冊機會出現后,并非越早提出注冊中請就越好。如果中請提出得太早,等到商標局進行實質竄查的時候,尚未超出該緩沖期,商標局仍然會因為與被撤銷、被宜告無效或者沒有續展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不予核準。
使用未注冊的商標有何限制?
《商標法》第52條規定:“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,或者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『門予以制止,限期改正,并可以予以通報,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,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,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,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。”
“冒充注冊商標”在實踐中主要包括兩種情況:
第一,凡沒有有效《商標注冊證)的商標,無論是沒有申請,還是已經申請尚未核準,還是注冊商標被撤銷的,擅自使用“注冊商標”字樣或注冊標記“”都屬于“冒充注冊商標”。
第二,商標注冊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圍使用注冊商標,并標明“注冊商標”字樣或者使用注冊商標標記“@”。
“違反本法第10條規定的”,主要是關于使用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情況。
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、學習之用,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。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,請咨詢正穗財稅。本文來源于互聯網,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,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,請與小編聯系, 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,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;如您有優秀作品,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!http://www.haflash.com聯系方式: zhengsui888@163.com
價格透明
明碼標價不欺騙客戶
信息保密
所有客戶信息嚴格保密
進度掌握
全程跟進辦理流程
售后無憂
專業顧問全程跟進
掃一掃微信二維碼
獲得更多商標注冊優惠
熱線咨詢電話: 400-600-5982
地址: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中243號A202房
2004-2024 廣州市正穗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粵ICP備08117919號